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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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从省级承担、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以及市县承担三个层面对邮政业相应事权和支出责任予以确认,为邮政业带来利好政策支持。
《改革方案》提出,由省级负责邮政领域省级履职能力建设,并承担财政事权和相应支出责任,主要包括省级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中所开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宏观管理、省级专项规划、行业监督、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协调等具体事项。
省与市县配合中央承担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其他邮政公共服务以及环境污染治理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及相应的支出责任。市县承担落实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运营以及履职能力建设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及相应的支出责任。
海南局表示,将把落实《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清单,加强督查问效,加快推动全省邮政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有序有效落地实施,通过改革释放在邮政业发展中的红利,为推进邮政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提供有力保障。